新華社呼和浩特2月17日電(記者任會斌)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獲悉,為鞏固和擴大草原生態建設和保護的成效,加快建立草原生態恢復補償機制,今後幾年內蒙古將繼續加大禁牧、休牧、輪牧的補償力度。
內蒙古天然草原面積達13.2億畝,是我國最大的牧區,也是我國北方重要的生態屏障。長期以來,受過度開墾、放牧等因素影響,內蒙古部分地區的草原退化、沙化嚴重。過去10多年裏,國家和自治區投入大量資金,實施退牧還草、京津風沙源治理等一系列生態工程,目前內蒙古許多地區的草原生態狀況已明顯好轉。
2010年,內蒙古在生態極度惡化、不適宜人居住的地區及正在實施長期禁牧的地區,將繼續實施現有的異地扶貧移民、邊境生態移民和移民擴鎮等項目。內蒙古還將繼續爭取國家加大退牧還草、京津風沙源治理等生態工程的投資力度,並優化投資結構,讓更多的牧民從國家生態工程項目中得到補償。
此外,對國家和自治區已實施的項目區之外、草原生態嚴重退化的區域,從2010年起內蒙古將有計劃地實行階段性禁牧。對階段性禁牧區域內的牧民,將按照每畝草場每年5元的標準給予補償,每年每人的補償金額不低於3000元,但最高不超過5000元,補貼期限為5年。
對仍留在階段性禁牧區居住的牧民,內蒙古也將本著保證牧民自食自用的原則,規定每戶養羊不得超過25只,或養大牲畜不超過5頭。5年的階段性禁牧期滿後,內蒙古將根據草場生態功能的恢復狀況,決定草場是否可合理使用或繼續實施階段性禁牧。
同時,內蒙古將鼓勵牧民在水土條件好的牧區建設節水灌溉飼料基地和人工草場,對牧民合作組織的節水灌溉設備給予補貼。凡是享受補貼的牧民,必須按草原的實際承載能力實行舍飼禁牧或季節性休牧。
除此之外,對草甸草原、典型草原等草場資源好的地區,從2010年起內蒙古將開展劃區輪牧試點。凡是草場列為劃區輪牧試點範圍的牧民,每年每畝草場將獲得0.5元補貼,每人每年的補貼金額不低於500元,最高不超過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