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2月19日電(記者孟昭麗)記者從福建省衛生廳獲悉,福建將從2011年起全面推行全省公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零差率銷售,目前已確定30%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零差率銷售。
福建省衛生廳廳長楊平説,福建將穩步擴大零差率改革範圍,2010年內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範圍擴大到60%政府舉辦的基層醫藥衛生機構。同時,福建還將嚴格藥品配送管理,統籌好藥品的價格、質量和供應等各個環節,提高流通效率,減少中間環節,讓利於民。
據介紹,福建全省公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實行“統一採購、統一配送、統一定價”,由省藥品集中採購中心負責集中招標,由中標的藥品生産企業或經其委託的具有配送資質的配送企業與醫療衛生機構簽訂合同並負責統一配送。
楊平説,從2010年1月起,福建所有公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福建省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用藥目錄》內的藥品,不得再採購目錄外藥品,從嚴控制臨時用藥。福建同時也做好政策宣傳,普及用藥基本常識,讓群眾正確認識基本藥物目錄,逐步接受使用安全、有效、價廉的基本藥物,形成科學合理的用藥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