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2月20日電(記者曹妍、陳健)為緩解早晚交通高峰壓力,從春節長假後的首個上班日開始,成都中心城區施行錯時上下班制度。
成都市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出《關於在中心城區實行錯時上下班制度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20日起成都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及高新區區域內的市、區兩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施行錯時上下班制度。
通知的具體安排為:市、區兩級機關和承擔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上班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中、小學校上學指導時間為8:30,放學指導時間為小學16:30、中學17:00;幼兒園現行入園、離園時間不變;醫療機構現行上下班時間不變;金融機構各營業網點、大型商場上班指導時間為9:30,下班時間自行安排;其他企事業單位上下班時間根據實際自行安排。
根據新的作息時間安排,機關單位中午休息時間縮短了1個小時,即從原來的12:00至14:00縮減為12:00至13:00。此前,成都市內五城區市級機關執行8:30至18:00的作息制度,上下班汽車出行與早晚高峰高度重合。為此,成都市交委進行了可行性調研。研究結果表明,市、區兩級機關車輛實行錯時上下班後,錯峰效果明顯。
成都市交委宣傳處處長李義福表示,目前錯時上下班制度剛剛開始實行,在一段時間之後,研究人員會對實際效果進行統計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