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2月22日電(記者林艷興)江西省20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和農墾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方案已經出臺。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城鎮企業和農墾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10年1月1日起上調。目前,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已發放到位。
記者從江西省財政廳了解到,經過連續幾年較大幅度調整基本養老金,江西省城鎮企業退休人員2009年基本養老金月人均水平達到1026元。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明確的調整水平測算辦法,此次調整以上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全國平均調整水平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方案規定,江西省按月人均145元的標準調整,高出全國平均水平25元,也高於江西去年調整水平,是歷年基本養老金調增額最大的一次。
此外,江西這次養老金調整方案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有農墾企業退休人員,按照此次城鎮企業調整水平的70%左右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月人均基本養老金調增102元,比2009年調整水平提高了5元。
江西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實行普遍調整與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普遍調整繼續實行按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調整。特殊調整,分別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1953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原工商業者、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含1953年底前參軍、後在企業退休的軍隊退役士兵)進行傾斜。
據介紹,這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江西省全年共增資23.6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