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3日電(記者 孫曉勝)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3日對外宣佈,北京市11個相關職能部門聯手推出一系列樓市調控措施,加強和改善房地産市場調控,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費,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促進北京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根據新出臺的《促進北京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北京市將加大政策性住房建設力度,調整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據了解,2010年各類政策性住房用地佔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新開工建設和收購各類政策性住房佔全市住房新開工套數的50%以上。在2009年新開工政策性住房938萬平方米,竣工229萬平方米的基礎上,2010年新開工建設和收購政策性住房13.4萬套,全部解決2009年底已通過審核正在輪候的住房困難家庭。結合保障性住房建設,力爭再用2年時間全面完成三區三片棚戶區改造和中心城區危舊房屋保護性修繕任務, 解決5萬戶棚戶區居民住房困難。
北京市政府還將嚴格土地供應政策,切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實施意見》明確控制商品住房項目單宗土地出讓面積,嚴格地價款首付比例及支付時限,依法追究未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地價款、開工、竣工房地産開發企業的違約責任,並限制其參與土地出讓活動。對已供地未開工、已開工未入市的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加強監督管理和跟蹤服務,發揮行政審批綠色通道機製作用,促開工、促上市。
同時,北京市將清理規範2008年底以來制定的各項購房優惠政策,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從2010年1月1日起,對已經過期的購房優惠政策一律停止執行。對二套住房貸款嚴格執行不低於40%的首付比例;個人銷售普通住房營業稅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免徵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未滿5年的普通住房和已滿5年的非普通住房買賣時,營業稅按全額繳納的,方可享受個人所得稅按總額1%繳納的優惠。嚴格執行《關於規範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購買商品房的通知》中對境外個人在京購房的居住年限和所購房屋的有關規定。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一年以下的境外個人,不得購買商品房。境外個人在本市購買自住商品房的,一人只能購買一套住房。
北京市政府部門將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加大房地産市場執法檢查力度。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3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嚴格按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公開對外銷售。嚴厲打擊無證售房、未按規定時限開盤、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散佈虛假信息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用地和囤地、炒地行為;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監管,加大對房地産開發企業偷漏稅行為的查處力度。
據統計,2010年1月,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新增供應9640套,環比增加6.1%;成交8698套,環比減少42.3%。北京市房地産市場已出現供應環比有所增加、投資投機性購房有所降溫、價格漲幅趨緩的積極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