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2月26日電(記者張展鵬)無錫日前出臺《關於貫徹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提出到2011年全市所有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實施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並將合理制定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同時建立醫藥費用控制考評制度。
無錫實施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即對常見病、多發病使用的基本藥品,按進價銷售,不再加價産生利潤,從而讓利給患者。
無錫還將逐步理順醫藥價格關係: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由此逐步取消“以藥養醫”,扭轉公立醫院趨利行為。此外,扶持促進廉價藥品的生産、供應和使用,在價格政策上扶持中藥傳統藥劑。
在降藥價的同時,根據江蘇省統一部署,無錫還將著力調整診費,進一步規範醫療服務項目,合理制定和調整診療、護理、手術、中醫等醫療服務價格,降低大型設備檢查和治療價格;根據醫療服務技術含量、醫護人員技術水平和地區差異等因素,對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差別定價,保持合理的比價關係,促進患者合理分流;嚴格控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特需醫療服務比重,不得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
改革意見中還提出建立醫藥費用控制考評制度,即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人均門診費用、人均住院費用、特需醫療服務收入比例、單病種數量、參保人員個人負擔比例等指標納入醫院的考評體系,從而合理控制醫藥費用的增長。另外,探索建立醫藥費用供需雙方談判機制,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或醫院協會)、藥品供應商通過協商談判,合理確定醫藥費用及支付方式,加強政府的協調和監督指導,規範供需雙方價格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