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2月27日電(記者 齊雷傑)針對群眾反映突出的不作為、亂作為、亂收費、亂罰款、揮霍公款、違反工作紀律等幹部作風方面的問題,河北去年出臺“嚴禁利用職務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等十個方面的禁令,並明確了違反禁令的30種具體行為,狠剎不良風氣。2009年河北全省調查處理群眾信訪舉報1.15萬件,查處幹部作風方面的問題2900多件,1584人被黨政紀處分,2445人受到組織處理。
記者26日從河北省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暨“幹部作風建設年”活動總結大會上了解到,2009年河北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等4部門聯合下發《關於狠剎不良風氣的規定》,並對群眾反映強烈、影響惡劣的案件出重拳、下猛藥,形成了發現、查處、問責、懲戒相互銜接的工作鏈條。河北還充分發揮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社會監督的作用,嚴肅查處並曝光了一批不作為亂作為和損害群眾利益的典型案件。河北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還聯合出臺了《河北省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十個嚴禁”問責暫行辦法》,在明確違反“十個嚴禁”的30種具體行為基礎上,對實行問責的具體情形、問責對象、問責主體、問責程序、問責方式等作出明確規定,使違反“十個嚴禁”問責追究程序化、制度化、規範化,從而使機關幹部紀律作風明顯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