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日電(記者 張曉松)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2日召開學習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的通知》專題視頻會議,要求各區、各部門,採取開展安全生産檢查和督查等四項措施,嚴防重特大事故。
這四項措施是:
——以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築施工、人員密集場所、漁業船舶、冶金製造、民爆、電力、旅遊等行業為重點,組織開展安全生産檢查和督查,發現隱患、解決問題,在防範事故上見到實效。
——加強對節後復産復工企業的安全監管,指導督促復産復工的煤礦等企業,制定嚴密的安全防範措施,嚴格按照安全規程恢復生産;規定由地方政府以及相關部門進行驗收批准的企業,未經認真驗收、正式批准不得擅自復工復産。
——加強基建煤礦以及其他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管和事故防範工作,嚴厲打擊和堅決糾正違法違規建設行為;嚴防非法承包、層層轉包、以包代管;嚴禁違規作業、冒險作業;嚴防建設單位假借基本建設或資源整合名義違法違規進行煤炭生産等活動。
——健全完善安全生産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各項準備工作。認真執行調度值班和領導在崗帶班制度。及時調度、報告相關信息,及時應對處置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