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3月5日電(記者詹奕嘉)記者5日從廣東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獲悉,廣東普寧“2·26”非法燃放煙花重大爆炸事故直接原因已基本查明,事發時村民楊某非法燃放大量A級煙花,燃放過程中發生低炸,引燃附近禮花彈後引發另一處待燃放的禮花彈殉爆,導致重大爆炸事故。
2月26日晚,廣東省普寧市軍埠鎮石橋頭村村民楊俊樹一家在自家門前空地上燃放煙花,引爆其家門前堆放的煙花,造成重大爆炸事故。
“2·26”非法燃放煙花重大爆炸事故發生後,廣東省政府2月27日成立由安全監管局牽頭,公安、紀檢、監察、總工會及揭陽市政府派人組成的廣東省事故調查組,同時邀請廣東省檢察院派人參與事故調查。截至3月5日上午,事故調查組已核實事故傷亡人數,初步查明事故經過,調查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事故調查組初步查明,“2·26”煙花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村民楊某未經依法批准擅自非法燃放大量A級煙花,燃放過程中發生低炸,落火引燃附近禮花彈後繼而引發另一處待燃放的禮花彈殉爆,導致重大爆炸事故。
截至3月4日,事故已造成22人死亡,48人受傷,其中8人已傷癒出院。事故原因及對煙花燃放等相關安全監管的責任調查已全面展開,事故調查組重點調查政府和有關管理部門及國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監管責任的情況。
目前,有關部門正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當事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不放過”的原則繼續開展事故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