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3月8日電(記者袁軍寶)記者近日從山東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上獲悉,山東審計部門今年將加強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繼續拓展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範圍,實現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化和規範化。
據介紹,山東今年將對2個設區的市的市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各市至少對1至2個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有條件的市繼續擴大縣(市、區)委書記、縣(市、區)長同步審計範圍,各縣也要結合工作實際,開展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同步審計。
山東審計部門提出,將繼續加大領導幹部任中審計的力度,地廳級領導幹部任中審計要達到全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40%以上,縣處級領導幹部任中審計要達到50%以上。
據了解,2009年,山東審計部門共對3688名黨政領導幹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共查出各種違規金額73.82億元,其中應由領導幹部承擔直接責任的5.91億元;通過經濟責任審計發現領導幹部涉嫌個人經濟問題金額36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