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寧夏:生命受威脅者申請法律援助先受理後辦手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銀川3月27日電(記者 張欽)寧夏回族自治區司法廳日前通報説,生命安全面臨重大威脅的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須先受理,有關手續事後補辦。

    據介紹,能夠先提供法律援助,後補辦手續的情形還有:當事人的財産安全受到重大威脅或即將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對於群體性農民工案件和老年人、婦女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必須優先受理、優先辦理。

    自治區司法廳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建新説,按照我國《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困難群眾申請法律援助先須提供身份證明、經濟困難證明和與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材料,由法律援助中心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其間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如果循規辦理,一些情勢危急的當事人勢必錯失維權良機。為此,自治區司法廳設立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在第一時間為這些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

    另外,對於老年人、婦女及未成年人的近親屬不願或不能代為申請法律援助的,居委會等機構可以代為提出申請。

 
 
 相關鏈結
· 寧夏擬出臺實施意見加大基層醫療機構改革力度
· 寧夏自治區政府:提高行政執行力推動工作上臺階
· 寧夏將企業社保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10年底
· 寧夏公務員招考時嚴重違規者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
· 寧夏加大藥品廣告監測力度 11種藥品被暫停銷售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