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9日電(記者 李菲)日前,國家工商總局、中央文明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在農村廣泛開展創建文明集市活動的通知》,部署在全國農村開展創建文明集市活動。
《通知》指出,農村集市是農民生活用品和農業生産資料的主要集散地,是農村日常經濟文化活動和社會交往的重要場所。廣泛開展創建文明集市活動,對於促進農村商品流通、增加農民就業、發展農村經濟,對於規範農村市場秩序、保護農民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建立現代農村流通服務體系,對於輻射和帶動周邊農村發展、提高農民群眾生活質量,對於傳播先進文化、引領社會風尚、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通知》強調,創建文明集市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根本,以培育新農民、倡導新風尚、發展新文化為目標,以農村和城鄉接合部的涉農市場為重點,著力營造整潔衛生、規範有序的集市環境,著力建設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的市場秩序,著力形成科學健康、文明和諧的社會風尚。要進一步加強農村市場監管力度,紮實推進農村集市誠信建設,切實改善農村集市環境設施,廣泛開展形勢政策教育和文化科普活動,將農村集市打造成新形勢下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新亮點,努力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文明集市創建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規劃,突出工作重點、加強分類指導,穩步推進創建、務求取得實效,使創建活動真正成為黨委政府重視支持、市場開辦單位和經營者踴躍參與、廣大農民群眾普遍受益的一項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