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9日電(記者 徐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9日發佈消息稱,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等六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實施“2010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大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全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通過實施“2010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以下簡稱“推進行動”),進一步落實和完善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各項政策措施,健全市場機制,廣開就業門路,強化就業服務,努力使應屆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初次就業率達70%左右,當年底總體就業率達80%以上。
“推進行動”提出實施三項計劃,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一是實施“崗位拓展計劃”。要求各地拓展産業就業崗位,結合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和産業升級,創造更多智力密集型就業機會;拓展企業就業崗位,大力疏通高校畢業生到各類企業就業的主渠道,特別是拓展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的就業空間;二是實施“創業引領計劃”。加強創業教育和培訓,開設創業教育相關課程,鼓勵和支持大學生參加創業培訓,舉辦大學生創業大賽等活動,提高創業意識;三是實施“就業服務與援助計劃”。在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方面,將就業指導課作為高校的必修課程,提高高校畢業生求職就業能力;大力開展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活動,為高校畢業生提供 “三個一”(送一批就業崗位信息進校園、組織專家開展一次就業政策諮詢和職業指導活動、提供一本就業手冊)服務。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制度和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制度,加大資金支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各地要結合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制定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推進2010年高校畢業生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