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3日電(記者盧國強、李舒)針對屢禁不絕的大貨車“闖禁行”的違法行為,北京交管部門表示,從即日起,凡是載貨汽車駕駛人在被交通民警糾正和處罰後,繼續在限行時間或區域行駛的,交警在發現後將實施二次處罰。
北京市交管局負責人介紹,大貨車駛入禁行區域的情況時有發生,一些貨車駕駛員在被交警處罰後心存僥倖再次違法,或駕車向市區內行駛、或沿主幹道路繼續向前行駛,拒不駛出禁行區域。
為了杜絕這種違法行為,北京交管部門要求,在處罰進入禁行區域的載貨汽車後,若現場附近有停車條件的,貨車要停放至禁行時間結束後方可離開。如果現場無法停車,交警將告知貨車司機,按照由內向外的方向,通過沒有禁止載貨汽車駛入標誌的道路駛出禁行區域,並在罰單上註明。
貨車在按照交警告知提示的路線駛離禁行區域的過程中,交警將不再處罰。如果貨車不按照交警的提示告知,繼續在禁行區域內行駛,被交通民警再次發現後,將進行二次處罰。
近年來,為進一步加大對載貨汽車的管理,減少載貨汽車對城區道路的通行壓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北京市陸續出臺了有關載貨汽車的限行時間、限行區域行駛的規定,規定外省、區、市載貨汽車全天禁止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但為北京運送生産生活物資的外省、區、市載貨汽車在辦理進京貨運通行證後,准許每天零時至6時進入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