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4月14日電(記者李忠將)隨著大量抗旱救災資金和物資投入旱區,貴州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的監督檢查,嚴查截留、挪用、貪污、私分等行為,確保抗旱救災款物專款專用,及時足額分配到位,如數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
自去年7月以來,貴州省遭受到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災。記者從貴州省監察廳了解到,旱情發生後,中央及貴州各級政府投入大量抗旱救災資金和物資。據初步統計,截至4月2日,中央及貴州各級政府共投入抗旱資金超過12億元,貴州慈善總會收到的社會各界救災捐助款超過2億元。
貴州省監察廳廳長韓先平説,貴州省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嚴格對中央和省投入的抗旱救災資金、社會各界捐贈的抗旱救災資金和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督察,各地必須將資金和物資用於受災群眾的生産生活,任何地區、任何部門、任何個人都不得截留、挪用、貪污、私分,發現問題要嚴肅處理,對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