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4月14日電(記者 駱曉飛)青海省政府日前出臺了《關於創新地勘工作體制機制實現地質找礦新突破的若干意見》,提出未來幾年將通過創新地勘資金投入機制、採取稅收優惠政策和建立地質工作獎勵基金等一系列措施促進地質勘察,以實現地質找礦的重大突破,提高礦産資源的保障能力。
青海地質條件獨特,礦産資源異常豐富,近年來礦業産值佔到了全省GDP的四分之一左右,且有不斷增長趨勢。但由於地質工作程度低,已查明的礦産地大多數已經開發利用,後備開發基地嚴重不足、資源保障能力不足的矛盾開始顯現。
針對這一現狀,《意見》指出,到2015年,青海省1:5萬區域地質礦産調查覆蓋率將由目前的不足10%提高到22%,同時在2008年至2015年實施“358地質勘察工程”期間,青海境內煤、鐵礦石、銅鉛鋅、黃金、鉀鹽等重要礦産資源將分別累計新增資源量20億噸、6億噸、1400萬噸、500噸和3億噸。
為實現這一目標,《意見》提出了17條保障措施,其中包括今後3年每年將為國有地勘單位以申請審批方式配置15個探礦權,3年內安排3億元財政資金用於省內國有地勘單位的設備更新等;同時,建立探礦權分區、分類管理制度並根據劃分的地質工作區域採用不同的方式出讓探礦權,推進礦業權市場建設和整裝勘查區礦業權整合。此外,還將完善礦産資源利益分配機制,引進技術力量強、裝備精良的省外地勘隊伍,鼓勵地勘投資的多元化,發揮整體優勢提高找礦能力。
“去年,青海省用於地勘的投資達到了8.4億元。今年,這一投資有望突破10億元。”青海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朱小川説,青海省國土資源廳提出的“358地質勘察工程”計劃從2008年至2015年的8年間投資56億元用於地質找礦,但是隨著《意見》的實施,實際投資規模可能會遠遠超出這個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