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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三支一扶"4月啟動 將招2萬名高校畢業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2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趙超)記者從20日舉行的201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電視電話會上獲悉,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務院扶貧辦、共青團中央等八部門聯合實施的201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將於4月在全國各地啟動,國家計劃招募2萬名“三支一扶”大學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張小建指出,2010年,高校畢業生數量將達到630萬人,在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尚未消除、全社會就業矛盾突出的情況下,就業形勢依然嚴峻,任務非常繁重。繼續做好“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進一步發揮其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示範作用,是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農村基層人才隊伍建設、促進青年人才健康成長的重要途徑。

    八部門要求,各地要于4月啟動招募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招募。在招募過程中,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就乙肝項目檢測作出的有關要求,取消體檢中的乙肝項目檢測。

    八部門還要求,各地要紮實做好崗前培訓,使“三支一扶”大學生提前了解黨和國家有關基層工作特別是“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本地區基層工作的現狀、擬服務單位和崗位的基本情況、鄉鎮共青團有關工作等,從而更好更快地適應基層工作。

    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于2006年開始實施,主要組織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

2010年起中央財政為“三支一扶”大學生設立補助專項經費

    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趙超)在20日舉行的201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電視電話會上,財政部副部長李勇表示,從2010年起,中央財政設立補助專項經費,用於“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工作生活補貼以及參加社會保險等費用補助。

    據介紹,“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生活補貼標準參照本地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後工資收入水平確定。“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費用,要納入財政給予的工作、生活補貼範圍。中央財政補助西部地區的費用按人均每年1.5萬元的標準撥付,補助中部地區的費用按人均每年1萬元的標準撥付,補助東部地區的費用按人均每年0.5萬元的標準撥付。不足部分及各省超出中央下達的招募計劃自主招募“三支一扶”大學生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承擔。

    李勇表示,各地要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保證專款專用,嚴格資金渠道,不斷完善資金的使用管理方式。在中央財政專項補助下達前,各地要加強協調配合,保證工作、生活補貼按期足額發放,不得出現拖欠現象。

    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于2006年開始實施,主要組織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

八部門要求全力抓好“三支一扶”大學生期滿就業工作

    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趙超)記者20日從201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電視電話會上了解到,中組部等八部門日前下發的《關於做好201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地要落實各項政策,全力抓好“三支一扶”大學生期滿就業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將“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問題納入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總體考慮,各級政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開設“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創業綠色通道窗口,為服務期滿大學生提供公共服務。

    通知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認真梳理已經出臺的促進“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的優惠政策,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確保“三支一扶”大學生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自主創業、自主擇業和繼續學習深造等渠道的暢通。

    八部門還要求各地做好相關政策銜接。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免試入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對已落實就業崗位的大學生,各級“三支一扶”辦公室要按規定落實工齡計算、服務年限視同社會保險繳納年限等政策。

    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于2006年開始實施,主要組織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

2009年全國招募“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35360名

    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趙超)記者從20日舉行的201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電視電話會上獲悉,2009年全國共招募35360名“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

    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張小建介紹,在招募的高校畢業生中,支教12701人,支農9302人,支醫10237人,扶貧3120人。新招募人員的學歷層次和整體素質有了很大提高,其中碩士及以上學歷的達1060人,約佔3%;本科學歷的17680人,佔50%。

    2009年,各地結合實際逐步完善了對“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的管理和服務。在建立起日常考評制度和年終考核制度的同時,利用“三支一扶”大學生QQ群、“短信通知平臺”等信息化手段,為大學生提供悉心服務。

    去年,各地積極協調財政部門,不斷推動政策落實,普遍提高了大學生的待遇水平,制定了經費管理規定,確保了補貼經費按時足額發放。

    張小建表示,目前促進“三支一扶”大學生期滿就業的政策體系已經建立,不少地方服務期滿大學生的就業率達到85%以上,還有的地方規定為服務期滿願意留下工作的大學生全部落實了工作崗位和編制,解決了期滿人員的後顧之憂,進一步調動了在崗大學生的積極性。

    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于2006年開始實施,主要組織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

    新聞背景: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

    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趙超)2006年3月,中組部等八部門聯合發出《關於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正式實施。

    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統一派遣的方式,從2006年起連續5年,每年招募2萬名左右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時間一般為2到3年。

    從每年的4月開始,有關部門按照一定的程序,完成招募工作的匯總計劃、組織招募、確定人選以及上崗前的集中培訓,在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學生到服務單位報到。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工作期間享受一定的生活、交通補貼,統一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

    各地及有關部門為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在基層就業創造了良好條件,鼓勵他們紮根基層。按照要求,原服務單位有職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應優先考慮接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服務期滿自主創業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的可優先錄用。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服務2年以上、服務期滿後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進入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由接收單位按照所任職務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其職務工資標準,服務期限計算為工齡,在今後晉陞中高級職稱時優先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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