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4月21日電(記者 王志恒)青海玉樹地震發生後,部分地震傷員自行來甘肅省就診。為及時掌握地震受傷人員的救治信息,共享醫療救治資源,合理組織安排地震傷員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做好傷員和陪護的服務工作,甘肅省衛生廳日前發出通知,要求規範救治自行來甘就診的青海玉樹縣地震災區傷員。
通知要求,甘肅省內三級綜合以下各類醫療機構接收自行就診的青海省玉樹縣地震傷員後,應在保證地震傷員安全的前提下,就近轉往三級綜合醫療機構。
三級綜合醫療機構接收青海玉樹地震災區傷員後,應立即組織優勢醫療資源開展救治,同時申請省級專家組進行會診。省級專家組認為需要轉院的,應在保證傷員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就近轉到三級甲等綜合醫院。如情況許可,直接轉至甘肅省人民醫院、蘭州大學附屬一院和二院就診;如傷員病情危重,不適合轉院,應組織當地技術力量全力救治,並請省級專家組現場指導救治。
另外,通知還要求妥善做好就診地震傷員的陪員生活安置工作,陪員陪護期間發生的費用,暫時由救治醫療機構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