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記者陳菲)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通過了《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兩個決定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兩個決定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兩個決定分別修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九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條第(四)項的規定。兩個決定的實質內容是一致的,即:取消對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外國人的入境限制,並限定禁止入境的患有精神病和肺結核病外國人的範圍。
問:為什麼要取消對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外國人的入境限制?取消入境限制後,會否引起相關疾病在我國境內高發和傳播?其他國家和地區是怎麼做的?
答:1989年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和1986年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都明確限制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的外國人入境。上述規定是基於當時對艾滋病等疾病的認識作出的。隨著對艾滋病、性病、麻風病研究的不斷深入,人們逐步認識到,限制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的外國人入境的做法,對本國疾病防控工作的作用十分有限,反而屢次成為我舉辦各類國際活動的一個不便之處。為此,有必要修改這兩個實施細則,取消相關入境限制的規定。
取消對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外國人的入境限制,不會引起這些疾病在我國境內的高發和傳播。科學證明,日常接觸不會導致艾滋病、性病、麻風病的傳播。艾滋病主要通過血液、性行為和母嬰垂直傳播,性病主要通過性行為傳播,麻風病主要通過破損的皮膚或粘膜傳播,日常接觸均不會導致上述疾病的傳播。同時,艾滋病病毒離開人體很難存活;麻風病的傳染率很低,即便感染也僅有5%的發病率;性病、麻風病都是可以治愈的疾病。我國近年來的多次大型國際活動實踐表明,允許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的外國人入境沒有對我國公共衛生安全造成不良後果。我國1990年舉辦了北京亞運會,1995年舉辦了世界婦女大會,2007年舉辦了全球基金理事會會議,2008年舉辦了北京奧運會等。我國舉辦這些國際活動,根據實際需要,都採取了由國務院批准,臨時允許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外國人入境的做法,不僅沒有對我國公共衛生和社會穩定造成負面影響,反而提升了我國的國際形象。
多數國家和地區不限制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的外國人入境。目前,不限制患有艾滋病外國人入境的國家和地區已達110個;韓國與美國也分別於2010年1月1日和1月4日取消了對患有艾滋病外國人的入境限制。同時,絕大多數國家都不限制患有性病的外國人入境。而據馬海德基金會介紹,目前除中國外,其他國家均未限制患有麻風病外國人入境。此外,2008年6月18日第8次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通過了《撤銷對麻風病患者和麻風病治愈者及其家屬的歧視》決議案,強調麻風病病人應當與普通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我國政府簽署了該決議案。
問:兩個決定將不得入境的外國精神病人限定為嚴重精神病的範圍,又將開放性肺結核病限定為傳染性肺結核病,主要考慮是什麼?
答:輕度精神病病人不會對社會秩序、公共及他人安全造成危害,沒有必要禁止患有輕度精神病的外國人入境。同樣,“開放性肺結核病”並不都具有傳染性,將禁止入境的患有肺結核病的外國人限定為“患有傳染性肺結核病的外國人”更為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