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海省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獲悉:截至4月25日,各有關方面已累計支出抗震救災資金12.84億元。
這些資金主要用於六個方面:一是安排資金1.83億元,用於發放困難群眾臨時生活救助、“三孤”人員補助、遇難人員撫慰金和災區安置轉移等“四費”補助;二是墊支醫療救治費用3億元;三是安排下達水電路等應急基礎設施資金2.7億元;四是墊支資金1.5億元,緊急採購方便食品、飲料和爐具等基本生活物資;五是安排資金1.5億元,用於緊急救援、救災保障、受災群眾用電和災區地震檢測評估等工作;六是安排資金2.31億元,用於支持學校復課、機關臨時辦公室和維護社會治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