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4月29日電(記者葛如江 姜剛)安徽省日前出臺促進皖江示範區發展的若干稅收優惠舉措。據悉,這是安徽省自皖江示範區獲批以來首次從稅收方面制定的優惠政策。
據了解,由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出臺的《促進皖江城市帶承接産業轉移示範區發展若干稅收優惠規定》包括44條具體舉措,其中涉及綜合性稅收優惠規定的12條、農業方面的5條、高新技術産業的優惠政策5條、現代服務業的8條、自主創新的3條、資源節約和節能減排的11條。
這個規定鼓勵企業從事基礎設施的建設,對企業從事港口碼頭、機場、鐵路等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産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此外,對企業進行技術轉讓和自主創新也給予稅收優惠。對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産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産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稅法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産的,按照無形資産成本的150%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