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4月29日電(記者 孫志平)海南省日前出臺《加強海南旅遊環境整治新聞輿論監督意見》,要求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維護遊客合法權益,塑造海南良好的旅遊形象。
《意見》提出,旅遊環境整治是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新聞媒體要在整治工作中充當主力軍,旗幟鮮明地開展輿論監督。要不怕自揭短處、自曝家醜,要通過對醜惡現象的曝光、批評,推動問題的儘快解決,樹立起各級政府勇於面對現實、雷厲風行處理問題的良好形象。
《意見》説,旅遊環境整治輿論監督的主要內容是,對海南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監督。要動態監督整治工作進程,既要宣傳旅遊環境整治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和人物,又要對整治工作責任不清、措施不力、效果不明顯的部門和現象進行曝光。要盯住遊客投訴無人管、欺客宰客無人問、零負團費和甩客現象處理不徹底、旅遊設施不完善和旅遊環境臟亂差常年得不到解決等醜惡現象,查問題、找根源,一盯到底,直到問題徹底解決。
《意見》特別強調,要對某些旅遊監管部門工作作風浮誇,對遊客投訴麻木不仁、處理遲緩、相互推諉等惡劣的工作作風進行抨擊,維護遊客的合法權益。
《意見》要求,要建立政府、媒體與群眾、遊客互動的新機制。要做到政府有部署,媒體有行動,業界和群眾有響應;遊客有反映,媒體有監督,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有措施,形成群眾和遊客信任政府、政府依靠群眾的良好局面。
旅遊環境整治是國務院發佈《關於推進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後,海南著力推進的一項重點工作。海南省委、省政府已將2010年確定為“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環境綜合整治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