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29日下午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國家賠償法的決定,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29號主席令予以公佈。新華社受權全文播發這一決定和修正後的國家賠償法。
這一決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國家賠償法根據這一決定作了相應修改,並對條款順序作了相應調整,重新公佈。修正後的國家賠償法共分為6章42條。6章分別是:總則、行政賠償、刑事賠償、賠償方式和計算標準、其他規定、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