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新一輪人民陪審員選任要嚴格把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標準
新華社福州5月14日電(記者鄭良、楊維漢)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澤民在14日于福州召開的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工作會議上透露,新一輪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正在順利進行,全國各地法院計劃選任人民陪審員5.4萬餘人,選任後人民陪審員總數有望達到8萬人。
同時,周澤民還特別強調,新一輪人民陪審員選任要認真審查被選任對象道德品質、工作態度等條件,尤其是要嚴格把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這一標準,真正選任一批敢於説話、敢於主持公道、為民信賴的人民陪審員。
據了解,選任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地法院結合轄區內案件數量、人口數量、地域面積等要素以及人民陪審員的任免變化,科學確定選任數額,其數額下限是不能低於本基層法院現任法官人數的二分之一。
周澤民説,人民法院將嚴格執行選任條件,注重優化人民陪審員的整體結構,適當降低黨政機關幹部在人民陪審員中的比例,注意吸收社會不同行業、不同性別、不同年齡、不同民族的人員,以充分體現人民陪審員來源的廣泛性和代表性。
2005年5月實施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對人民陪審員的産生方式、任職條件等作出規定,人民陪審員的選任統一由基層人民法院院長提請同級人大常委會任命的方式産生。
《決定》實施後,2005年、2007年和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後3次開展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各地法院分三批共選任人民陪審員7.7萬餘名,超過了基層法院法官人數的二分之一,其中大學以上學歷的約佔40%。從統計數據來看,人民陪審員在性別比例、學歷層次、年齡結構等各個方面,都更加科學、均衡、合理,較好地體現了代表性和廣泛性。
今年5月,2005年第一批選任的人民陪審員任期已滿五年,其職務自動免除。周澤民説,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下發了關於抓緊開展新一輪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法院主動會同當地司法行政部門,儘早研究啟動新一輪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堅持嚴格、規範的選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