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5月14日電(記者王聖志)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國土資源局原紀檢組長王存傑和工作人員李獻濤,在徵收土地出讓金過程中,未經評估,擅自降低徵收標準,致使開發商少交土地出讓金117萬餘元,並對6畝多非法用地未收繳出讓金。兩人日前被亳州市譙城區紀委立案調查。
今年5月9日新華社“新華視點”專欄播發了《“老年公寓”何以變成私家別墅?——安徽亳州譙城區民政局土地違法事件調查》稿件,反映譙城區民政局和福利院與房地産開發商簽訂聯合開發協議,未經辦理審批手續,將30多畝國有公益性用地變成了商業用地,興建別墅和商品房出售。為此,亳州市紀委與譙城區紀委對這一土地違法行為進行了調查。
現已查明:2001年,時任區民政局局長閆瑞德(已病故)與銀豐公司法人代表李傑簽訂協議,李傑為區民政局建設“老年公寓一期工程”,區民政局將21畝多土地轉讓給李傑,並以老年公寓二期工程名義開發建房出售,共建成59套多層住宅、41套連體別墅,這些住房已向外出售完畢。
2007年,譙城區國土資源局原紀檢組長王存傑未經評估,與該局工作人員李獻濤將銀豐公司已開發的15.5畝的二級地段按三級地段標準計算收取土地出讓金。致使李傑少交納土地出讓金117.335萬元,其餘6.03畝未進行行政處罰也未收繳出讓金。2007年11月,為感謝王存傑的幫忙,李傑通過銀行卡轉賬給王存傑12萬元。
譙城區紀委對王存傑濫用職權、收受賄賂問題立案調查,並已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報請區委開除其黨籍;譙城區紀委對李獻濤玩忽職守問題立案調查;區紀委現對銀豐建築安裝公司已辦理土地證的15.5畝土地少繳的出讓金進行追繳;未辦理出讓手續的6畝多土地由區國土資源局依法予以處理。此案目前仍在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