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5月18日電(記者 張鶯)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18日發佈消息稱,今年將出臺規範高考成績發佈的有關規定,明確不許對學校、學生進行排名,禁止宣傳高考狀元。
高考成績發佈期間,學校宣傳高考成績的廣告、喜報等要經當地教育部門審批,否則不予對外發佈;不得用升學人數、升學率、升入重點大學人數等高考相關數據對各市、縣及學校進行排名;不得以邀請和組織高考狀元、高考狀元畢業學校及其教師的名義開展培訓班、舉行報告會、編印資料等。
各高中學校不得公佈學生高考成績排名榜,不得以高考成績排序向學生及其家長髮喜報、賀信。學校發佈的宣傳廣告、標語等,不得出現表示高考排名的字樣,禁止宣傳高考狀元。
考生成績、錄取結果等高考信息,除考生本人和必須報送的部門和單位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考試部門不準向其他無關單位和個人提供。高考成績和錄取通知書只發放給考生本人。
自治區教育廳新聞發言人李清先説,高校招生制度是教育工作中客觀存在的“指揮棒”,炒作高考成績、高考狀元的現象干擾了基礎教育辦學的正常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基礎教育生源的流向,加劇了學校之間的惡性競爭和學生壓力。禁止宣傳高考狀元,是為了引導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