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5月22日電(記者王艷明)為了幫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高中生順利完成學業,甘肅省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助學金管理辦法近日出臺,開始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實施資助。
記者從甘肅省教育廳了解到,甘肅省高中助學金資助對象為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面為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10%。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和市(州)、縣(市、區)財政分擔,用於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
甘肅省要求各級財政應在預算內安排專項資金確保高中助學金政策順利實施,並及時足額撥付資金,高中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
甘肅省高中助學金資助重點是普通高中一、二年級學生,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學生,或學生本人所在學校、鄉鎮、街道、社區、村委會、民政等部門能夠證明學生難以支付學習費用的,可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每學年認定一次。
對於有購買或長期租用電腦(特殊專業除外)的,購買高檔娛樂電器、時裝或高檔化粧品等奢侈品的,節假日經常外出旅遊的,學校有住宿條件但在校外租房或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的,有其中情況之一者,不能認定為高中助學金受助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