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組部負責人就中央有關部門制定下發
《關於做好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的意見》答新華社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5月24日電(新華社記者 譚浩)中組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業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扶貧辦、團中央、全國婦聯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的意見》,中組部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新華社記者的提問。
1、為什麼要制定出臺這個《意見》?
答:大學生“村官”工作部署開展兩年以來,各級黨組織及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廣大高校畢業生積極響應,總體進展健康有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學生“村官”聘期為2至3年,2008年選聘、今年到期的大學生“村官”有1.7萬多名,各省2008年前自行選聘的也有3萬多名今年到期。從今年開始,每年都有一批大學生“村官”面臨期滿流動問題。引導期滿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是確保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健康持續發展的關鍵,也是為各行各業培養輸送人才的重要環節。為了指導各地做好大學生“村官”期滿流動工作,去年4月,中組部等部門制定下發了《關於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了大學生“村官”聘任期滿後的5條出路,即留任村幹部、考錄公務員、自主創業、另行擇業、繼續學習;今年1月,中組部又組織召開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專門就大學生“村官”選優、幹好、流得動問題進行了研究。在此基礎上,中組部會同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業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扶貧辦、團中央、全國婦聯等部門,制定出臺了《意見》,進一步明確了“5條出路”的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
2、大學生“村官”是否可以擔任村“兩委”負責人?待遇如何?
答:《意見》規定,鼓勵在實際工作中表現優秀、黨員群眾認可的黨員大學生“村官”,通過黨員推薦、群眾推薦和鄉鎮黨委推薦等方式,參加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選舉。到村任職工作一年以上的優秀大學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參加村委會主任、副主任選舉。對留任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的,任職期間繼續納入大學生“村官”名額,保留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同時可享受同級村幹部補貼。
3、大學生“村官”到期後可以續聘嗎?
答:聘用期滿、聘期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本人提出續聘申請,經鄉鎮黨委初審,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定,可簽訂續聘合同繼續留村工作,享受大學生“村官”待遇。續聘的大學生“村官”納入當年大學生“村官”選聘計劃。各地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大學生“村官”續聘次數和期限。
4、對大學生“村官”參加公務員考試有哪些規定?
答:大學生“村官”參加公務員招考,主要有兩個方面的規定:一是可參加面向社會統一組織的公務員招考,聘用期滿且考核稱職的享受有關優惠政策。二是大學生“村官”聘用期滿、考核稱職,並經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推薦同意的,可參加面向大學生“村官”組織的公務員招考。此外,大學生“村官”在村任職2年以上,具備“選調生”條件和資格的,經組織推薦,還可參加“選調生”統一招考。“選調生”主要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大學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中招考。
5、對自主創業發展的大學生“村官”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意見》強調,要鼓勵支持大學生“村官”自主創業,一是選派大學生“村官”到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示範園區、專業合作社和專業協會參與實踐鍛鍊,幫助他們在實踐中學習創業知識,積累創業經驗。二是建設和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村官”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重點幫助那些有創業意願、創業能力、創業優勢的大學生“村官”搭建創業富民平臺。三是加強對大學生“村官”創業能力的培訓,積極為大學生“村官”創業提供項目論證、技術指導和市場信息服務。四是通過多種渠道籌集資金,設立大學生“村官”創業資金,採取擔保、貼息、補助等方式,幫扶大學生“村官”創業。五是鼓勵大學生“村官”通過創辦農副産品小型加工企業、發展高效農業種植園區、創辦專業合作社等,就近就地自主創業。六是鼓勵創業有成的大學生“村官”進入企業經營管理者、致富項目帶頭人、新社會組織負責人隊伍,逐步實現自主發展。對聘用期滿不再續聘,創業項目尚在初創階段的,可在一定期限內繼續享受大學生“村官”創業扶持政策。
6、對大學生“村官”參加企業單位招錄有什麼規定?
答:《意見》規定,企業招聘大學生“村官”,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國家有關鼓勵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相關獎勵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扶持、社會保險補貼等扶持政策。各類企業招聘員工時,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就業服務工作,幫助大學生“村官”求職應聘。各級黨委、政府特別是大學生“村官”所在縣市、鄉鎮,要有組織有計劃地通過舉辦專場招聘會、推介會等形式,向企業宣傳大學生“村官”的優勢,為大學生“村官”進入企業工作提供服務。積極組織聘用期滿的大學生“村官”到企業進行見習和實踐鍛鍊,鼓勵見習單位優先錄用見習大學生“村官”。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專門組織國有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到大學生“村官”所在地了解大學生“村官”工作學習情況,加深他們對大學生“村官”工作的了解,增強招聘意願。
7、大學生“村官”參加事業單位招聘有哪些規定?
答:《意見》要求,事業單位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到村任職2年以上、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城市街道社區招聘社區工作者,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大學生“村官”。各地可結合實際,組織事業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
8、對自主擇業的大學生“村官”有哪些政策?
答:《意見》提出,各級黨委、政府人才機構和職業培訓機構,要為大學生“村官”開展免費就業指導培訓、政策諮詢、就業信息、職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等服務,引導聘用期滿的大學生“村官”進入人才市場自主擇業,實現多元化發展。自主擇業的大學生“村官”未就業期間,根據本人意願,其人事檔案可選擇在原籍或服務地縣級黨委、政府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免費託管,其戶籍關係可遷回原籍或遷至託管其人事檔案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流動人才集體戶口管理。對以從事自由職業、短期職業、個體經營等方式靈活就業的,給予工商登記、稅費減免等政策優惠,並提供社會保險繳納、保險關係接續等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
9、支持大學生“村官”繼續學習深造有哪些政策?
答:《意見》提出,鼓勵大學生“村官”參加研究生招考,認真落實大學生“村官”報考研究生加分政策,對聘期內工作表現良好、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凡是達到學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招生單位應儘量予以錄取,報考單位確定不能錄取的,可調劑至其他招生單位錄取。鼓勵高等院校加強適合大學生“村官”繼續學習的本科專業點、碩士學位點建設,為大學生“村官”期滿後繼續學習深造創造條件。各地要結合實際,整合教育培訓資源,積極開闢多種渠道,支持大學生“村官”繼續學習。
10、如何引導大學生“村官”通過“五條”出路有序流動?
答:做好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十分重要,各級黨組織和有關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有關工作。第一,要結合各地實際,研究制定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的總體計劃,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辦法。第二,要正確解讀大學生“村官”流得動的政策,全面宣傳5條出路,引導大學生“村官”形成合理預期。第三,要建立健全競爭擇優的工作機制,不能把“出路”都包下來。第四,要引導大學生“村官”正確認識“五條出路”的發展前景,並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選擇發展方向,切實把“五條出路”條條走通。
中組部等部門印發
《關於做好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的意見》
引導大學生“村官”通過“五條出路”有序流動
新華社北京5月24日電(記者譚浩)中組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業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扶貧辦、團中央、全國婦聯等13個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的意見》,對做好期滿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明確了有關政策規定。
《意見》指出,引導大學生“村官”期滿後有序流動,是大學生“村官”工作健康持續發展的關鍵。要建立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機制,引導聘用期滿大學生“村官”通過留村任職工作、考錄公務員、自主創業發展、另行擇業、繼續學習深造等“五條出路”實現有序流動。 >>>詳細閱讀
顯著的成效 寶貴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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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組部印發《關於下達2010年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選聘名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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