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5月24日電(記者賈楠)正在江西就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生態農業發展情況進行調研的國務院參事、中國農藥發展與應用協會會長劉堅表示,解決食品農藥殘留超標問題,根本在於從源頭上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農藥,特別是生物農藥,應大力推廣安全的生物農藥。
劉堅介紹説,生物農藥是指利用生物或其代謝産物來控制有害動物、植物種群或減輕其為害程度的方法。與化學農藥相比,生物農藥具有三方面優點,即:選擇性強,對人畜安全;對生態環境影響小;可循環利用,降低碳排放。
“目前國內大多數生物農藥的原料都是來自農副産品的可再生資源,其生産行為是一種源於自然,歸於自然的物質循環方式。”劉堅説,我國已具備了加速發展生物農藥的基礎條件。
據悉,我國從20世紀50年代初開始對生物農藥進行研究,目前,全國有30余家研究機構,超過240家生物農藥生産企業,年産量約12萬噸,銷售額佔農藥銷售總額的5%左右,使用作物面積約4億畝次。
在推廣應用生物農藥方面,我國也積累了豐富經驗。據劉堅介紹,湖南湘陰縣連續7年在百萬畝水稻田推廣生物農藥防治水稻病蟲害技術,取得了良好效果:2007年當地被批准為全國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生産基地,2009年又被列為全國綠色食品原料展示基地。
劉堅同時表示,儘管我國發展生物農藥具有較好基礎,但仍存在一些制約因素,包括:農民對生物農藥的認知度比較低,習慣於使用化學農藥;可選擇使用的生物農藥種類偏少,覆蓋的靶標病蟲害範圍偏小,製劑研究滯後;生物農藥市場份額小,企業難以通過自身力量發展壯大,影響了生物農藥産業的整體發展。
對此,專家建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抓緊制訂生物農藥發展規劃,加大生物農藥産業化投資;採取多種形式提高農民、基層技術推廣人員對生物農藥的認知度,通過典型示範引導農民自覺使用生物農藥;在蔬菜、果樹、茶葉等作物及城市園林方面先行推廣使用生物農藥,逐步取代或減少使用化學農藥;在産品的登記程序和要求上將生物農藥與化學農藥區別對待,簡化程序,降低登記成本等。
“生物農藥的推廣有利於發展生態經濟,對於保證農産品質量安全、環境安全、減少化學能源的使用和碳排放具有重要意義。”劉堅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