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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推出訴調銜接模式 民事糾紛可在1個月內結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5月2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廣州5月24日電(記者 毛一竹)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與廣東省綜治辦出臺《關於開展訴訟調解與基層綜治工作銜接的意見(試行)》。今後,廣東的民事糾紛案件可在法院委託的鎮街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得到“一站式”解決,一般案件的審結時間不會超過一個月。這是記者24日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廣東省綜治辦聯合舉行的會議上了解到的。

    根據《意見》,廣東基層人民法院、派出人民法庭與鎮街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共同打造調解、送達、執行、判後維穩的訴調銜接模式,把矛盾糾紛在萌芽狀態化解。

    據介紹,近年來,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維護社會穩定的任務繁重。2009年,廣東全省法院受理民事案件達到53萬宗。廣東高院常務副院長陳華傑説:“在社會矛盾日趨複雜的形勢下,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不可能是法院一家的‘單打獨鬥’,法院要充分挖掘和運用鎮街綜治中心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的獨特優勢,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根據《意見》,訴調銜接模式包括以下四項內容:一是全程調解銜接機制,人民法院在訴前、訴中均可委託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調解,中心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發揮優勢力量進行調處後可以進行司法確認;二是訴訟文書送達機制,利用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貼近基層,分佈廣泛的特點,為法院送達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三是執行銜接機制,維穩中心調解成功後,經司法確認的調解協議,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四是判後維穩機制,法院審理的勞動爭議、物業服務等群體糾紛,在宣判後還可委託基層綜治中心做好維穩安撫工作。

    《意見》還規定,為確保人民法院和鎮街綜治中心及時溝通信息,通報調解情況和結果,此工作模式推行後,人民法院還會定期邀請鎮街綜治信訪維穩中心旁聽庭審,指派調解經驗豐富的法官擔任維穩中心調解工作指導員,協助開展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調解技能。

    據介紹,訴調銜接模式2009年試點後取得一定成效,廣東省政法委副秘書長陳少波説:“以往廣東的民事案件以每年10%的速度遞增,2009年上半年鎮街綜治信訪維穩中心開始試點後,2010年第一季度的民事案件數量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7%。”

    陳華傑也表示,訴調銜接模式能夠減少訴訟成本,更容易被調解當事人接受。根據廣東法院統計,民事糾紛案件的調解率已從過去的百分之二十幾提高到百分之五十五以上。

    廣東省鎮街綜治信訪維穩中心是鎮街統一受理調處信訪及矛盾糾紛、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平臺。2010年2月,廣東全省1584個鎮街和19個開發區或農場全部建成了綜治信訪維穩中心,配備專職工作人員17000多名及大批兼職工作人員,構築起一個綜治信訪維穩工作立體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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