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5月25日電(記者 岳德亮)為進一步優化企業發展環境,浙江省物價局日前發函省級有關部門,要求開展省級各部門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自查,將變相或者“嫁接”出去的不合理收費行為查清。
據了解,自查的內容是省級各部門所管理的單位涉及企業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和所屬社會團體的各種收費。
浙江省物價局表示,下列收費行為一律取締:行政機關以經營服務性收費名義收取費用;將已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繼續收取;行政機關擅自將職責範圍內的事務交由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機構辦理,變無償服務為有償服務;利用(借用)行政權力和壟斷地位強制服務並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強制企業到指定機構接受檢測、代理、查詢等服務並收費等。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的要求,省級各部門要查清所管理單位實施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和社團收費的種類、標準、範圍、數額和依據,提出自查審核意見,包括取消、調整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規範管理的政策措施,6月底前報物價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