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6日電(記者劉羊旸)為發現和培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典型,樹立榜樣和旗幟,以引導、推動改革,國家林業局近日決定,在全國31個省區市選出具典型意義、有説服力、具代表性的林改典型縣。
國家林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推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關鍵環節在縣一級,落實“五級書記抓林改”的關鍵環節也在縣一級。當前,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已進入攻堅階段,林地確權和發證面積均已過半,林改成效十分顯著,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一些地方的部分幹部認識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一些地方執行政策有偏差,改革質量有待提高。解決這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發揮典型的帶動作用。
據介紹,林改典型縣應符合以下條件:領導重視,措施有力;明晰産權,方向正確;深化改革,政策完善;資源增長,生態良好;産業發展,農民增收;林區和諧,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