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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評論員:依法辦好全國人口普查這件大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5月2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5月29日電 國務院日前公佈的《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將於6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首次以立法形式對人口普查的目的、任務和原則等作出明確規定,對普查對象、普查機構和普查工作人員權利、義務等予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嚴格界定,將為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俗話説,“家底清,優劣明”。作為世界第一的人口大國,人口問題始終是事關我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摸清人口家底,對於國家制定發展規劃、部署各項工作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國務院決定於11月1日開始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目的就是摸清十年來我國人口在數量、結構、分佈和居住環境等方面的發展變化,為科學編制“十二五”規劃、實現202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戰略目標提供科學準確的信息支持。

    自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以來,我國人口總量、結構和人們居住狀況發生了很大變化,人口普查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一方面,人口遷移流動數量大、頻率高,人戶分離現象十分普遍,普查難度提高;另一方面,公眾個人隱私保護意識增強,對如實登記的擔心等會直接影響普查效果;同時人口數量作為“分母”,與地方政府政績密切相關,普查工作要做到客觀準確,也存在一些難度。這種新情況新問題,都對人口普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用法律保障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高質量地完成任務,具有現實而深遠的意義。

    實踐證明,2004年制定的《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和2006年制定的《全國農業普查條例》在全國經濟普查和農業普查中都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不僅有效地提高了普查對象對普查工作的配合程度,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干預普查數據行為,還有效威懾了普查活動中的各種違紀違法行為,保障了普查數據的真實可信。《全國人口普查條例》使人口普查工作在統計法以外有了更為明確的法律依據。依法開展人口普查,有利於全社會共同努力,辦好這件關係全局的大事。

    普查人員依法普查登記,是人口普查的基礎工作。此次全國人口普查共需抽調600萬名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他們和普查機構工作人員一樣肩負著重要使命。人口普查是一項牽涉面廣、程序複雜的系統工程,普查人員必須以國家和人民利益為重,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條例賦予的任務,依法獨立行使調查、報告、監督職權。面對可能存在的阻力和誘惑,普查人員要堅持實事求是,恪守職業道德,自覺拒絕、抵制人口普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

    各級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是普查工作的重要保障。條例明確指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及其負責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依法蒐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偽造、篡改人口普查資料等。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堅決排除錯誤政績觀的影響,牢固樹立法治觀念、科學發展觀念,充分發揮社會主義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鼓勵、動員和支持群眾如實申報人口普查項目,確保落實普查政策。

    廣大群眾依法履行普查義務是普查工作的根基。人口普查是和平時期一項最廣泛的社會動員工作,群眾性極強,特別是此次普查首次將在境內的境外人員列為普查對象,需要家家戶戶參加登記,需要每個人支持配合。積極參加人口普查、如實提供人口普查所需資料,是所有普查對象應盡的法定義務。全體社會成員應當自覺履行義務,為普查工作創造良好基礎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人口普查的最終目的是促進人的發展和提高,普查工作必須堅持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的原則。為此條例專門規定,人口普查中獲得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洩露,不得作為對人口普查對象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相信在以人為本理念的指導下,在黨和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廣大群眾的大力支持下,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一定能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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