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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出通知: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學生中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7日電 為了防止一些地方和學校因片面追求升學率,採取各種手段限制部分學生報名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現象,教育部網站7日發出通知,強調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勸説學生放棄中考和中途退學,或要求學生轉校,或強迫學生報考某類學校。

    這份關於做好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關於“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産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的規定,依法落實和保障每一個學生接受義務教育和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權利。

    通知強調要堅持“以人為本”,尊重學生意願,嚴格規範辦學行為,切實做好初中應屆畢業生報名參加畢業升學考試的有關工作。要全面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切實轉變評價觀念和評價辦法,積極探索建立發展性的學校評價體系,全面評價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堅決禁止下達升學指標,用中考平均分和升學率給學校和學生排隊的簡單做法。

兩部門要求嚴格禁止高校以聯合辦學名義違規招生

    新華社北京6月7日電 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7日下達關於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的通知,嚴格禁止普通高等學校借聯合辦學的名義,設立分校、校外辦學點或在低層次學歷教育學校舉辦高層次學歷教育。

    通知指出,除經教育部批准或備案的高等學校、分校辦學點外,任何單位或機構不得實施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教育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加大督查力度,對督查中發現的違規招生和辦學高校,在招生資格審核、招生計劃安排等有關工作中給予必要限制。 >>>詳細內容

教育部:聘用期滿大學生“村官”可享受考研優惠

    新華社北京6月7日電 根據教育部網站7日公佈的一份通知,聘用期滿大學生“村官”將在報考碩士研究生時享受一定的優惠政策。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關於做好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各有關高校要積極安排一定數量的招生計劃用於招收聘用期滿大學生“村官”攻讀工商管理碩士、農業推廣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等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聘用期滿的大學生“村官”,三年之內參加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的優惠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凡是達到學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招生單位應儘量予以錄取,報考單位確定不能錄取的,可調劑至其他招生單位錄取。同時,要將有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納入學校資助工作範圍。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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