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6月16日電(記者 王聖志)安徽省圍繞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歷時10年力推鄉鎮機構改革,把服務“三農”確定為鄉鎮政府的核心職能,著力解決鄉鎮政府職能的缺位、錯位、越位和不到位問題,重塑鄉鎮功能,推進鄉鎮機構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
“農村稅費改革以來,農村社會發生的一個最顯著的變化是,農民主體意識增強和參政議政意識提高。這種歷史性的變化決定了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必須把維護和確保農民主體地位放在首要位置,突出服務主題。”安徽省編辦市縣機構編制處處長張強説。
據介紹,安徽10年間先後推進了三輪改革。第一輪改革是配合農村稅費改革,改革的重點是精簡機構和冗員,確保農村稅費改革順利推進;第二輪改革是與農村綜合改革同步實施,改革的重點是轉變鄉鎮政府職能,建立農村工作新機制;第三輪改革是在全面貫徹落實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的新形勢下展開的,改革的重點是增強鄉鎮政府科學發展能力,探索加快農村發展的新模式。
安徽省按照綜合化、扁平化的要求,綜合設置精幹高效的鄉鎮機構和公益性事業單位,精簡鄉鎮領導職數,提倡主官合一,推行交叉任職,明確了班子職責分工,減少了推諉扯皮。共清理清退鄉鎮自聘人員11.3萬人,精簡鄉鎮黨政機構9800個,精簡行政編制6500名,精簡鄉鎮事業單位12000個,精簡財供事業編制43400名,妥善安置分流人員近5萬人。
推行“為民服務全程代理制”,打造公共服務平臺,是安徽省推進鄉鎮機構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的重要舉措之一。安徽省在全國率先建立了規範高效的為民服務全程代理制,建立了縣(區)、鄉(鎮)、村三級便民服務網絡,通過“鄉村聯動、集中受理、分類辦理、專人承辦、限時辦結”,滿足農民對於政務服務的需求。縣(區)、鄉(鎮)為民服務全程代理中心,抽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坐班辦公;村一級設立為民服務全程服務代辦點,村幹部輪流值班。對農民需要辦理、諮詢和服務的事項採取統一受理、分類承辦、上下聯動、限時辦結。為民服務項目包括:基層行政管理和黨務工作中群眾需要辦理的事項,如戶籍登記、證件辦理、組織關係轉接、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等;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應該向群眾提供的基本服務,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五保戶供養、社會救助、涉農補貼發放、提供勞務輸出服務等。目前為民服務全程代理事項已達206項,2009年全省共為農民辦理事項320萬件。
安徽省改革鄉鎮事業單位運作管理模式,在農村公益服務領域全面推行“以錢養事”的運作機制。
安徽省南陵縣環衛部門以前供養了50多名環衛工人,加上事業編制的人員,有六七十人。但是,由於環衛管理體制不順、機制不活,環衛工作人員積極性不高、責任不明,雖經多年來的文明創建,“垃圾在城中、城在垃圾中”的現象並沒有得到徹底改變。
2004年,南陵縣對環衛工作運行機制進行變革,解聘了原有的環衛工人,把全縣城區劃分為116個環衛作業小區,把作業小區上門收集、清掃、保潔、轉運和管理“五權”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標承包。縣市容局負責環衛工作人員全天候督查,環衛保潔人員根據工作效果、合同約定兌現工作報酬。
通過招標,縣裏的一家保潔公司中了標。改革後,南陵城區衛生保潔面積擴大了,經費反而減少了,衛生環境得到了極大改善,群眾十分滿意。
2005年,南陵縣將這種“以錢養事”的投入新機制延伸到了農村公益性服務事業的各個領域,將鄉鎮“七站八所”進行了重新整合,組建了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和鎮計劃生育服務中心,人數由520人減少到340人,創新了管理方式。根據區域經濟特點和農民實際需求,將農業、水利等涉及為農服務的公益性服務任務,整合打捆成若干個項目。通過公開招標進行合同承包,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與農民專業經濟組織等進行公開競標。在考核中,把群眾滿意度作為衡量工作人員服務質量的重要標準,真正落實群眾在考核中的參與權、知情權、選擇權、監督權。
南陵縣三里鎮糧食種植大戶李坤華告訴記者:“過去,一年到頭幾乎沒人來提供技術服務。實行項目招標後,技術人員上門的多了,跑田埂搞服務的多了。”
2007年,安徽省全面推行“以錢養事”新機制,按照公益性事業“政府責任不減、財政投入保障”的原則,鄉鎮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按年度、項目核定公益性事業和公共服務經費,實行“政府購買、合同管理、農民認可、考核兌現”的運作機制。
安徽省還積極鼓勵引導民間資本進入農村公共服務領域,構建政府投入、民營參與、社會興辦的多元化農村公共服務産品供給機制,滿足農民對公共服務産品不斷增加的需求。通過改革,目前已初步建立起與現階段公共財政保障水平相適應、與農民需求基本對接的農村公共服務體系,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以及政府公信力進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