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6月18日電(記者楊玉華)安徽省人事和社會保障廳17日公佈了安徽省最低工資上調標準。根據安徽省政府的通知,從今年7月1日起,上調安徽省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可達720元,增幅近三成。此外,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同時調整。
根據通知規定,此次最低工資標準增加額最高為160元,最低為110元,增長幅度分別為25.9%-28.6%。其中,合肥、馬鞍山調整幅度最大,其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由過去的560元上調為720元。其他地區則根據自身情況調整幅度在140元至110元之間。
安徽省調整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檔720元(原560元)、二檔680元(原540元)、三檔630元(原500元)、四檔580元(原460元)、五檔530元(原420元)、六檔500元(原390元)。
此外,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同時調整,合肥市市區由每人每小時6元上調為7.5元,其他各地也相應上調。
據悉,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此次安徽省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是自2007年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後的首次上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