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6月25日電(記者 李興文)江西省防汛抗洪已進入緊張、關鍵時期。為確保防汛抗洪工作有序進行,江西省紀委、省監察廳日前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嚴格落實責任制,加強對防汛抗洪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擅離職守、工作不力、貽誤防汛戰機的,對出現重大險情及事件苗頭瞞報、漏報、遲報的,以及對不服從指揮調度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近來,江西省出現大到暴雨,局部地區甚至大暴雨、特大暴雨,給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帶來了嚴重影響。24日至26日,一輪強降雨再次襲擊江西災區。
江西省紀委、省監察廳下發的《關於嚴明紀律確保防汛抗洪工作順利進行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充分認識當前雨情汛情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認識防汛抗洪形勢的嚴峻性和緊迫性,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對玩忽職守、作風不實、工作失職致使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産遭受重大損失的,對擾亂民心、嚴重影響正常社會秩序,干擾阻礙防汛抗洪工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及當事人的責任。
通知強調,各地各部門要層層落實防汛抗洪責任制,逐一分解落實到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堅守抗洪第一線,靠前指揮,現場辦公;必須嚴格執行值班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確保汛情信息暢通。對防汛抗洪工作中失職瀆職、措施不落實、工作不盡責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江西省紀委、省監察廳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幹部積極投入防汛抗洪工作第一線;切實加強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責任制是否落到實處,各級領導幹部是否執行命令,是否堅守防汛抗洪崗位;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救災款物及時用於抗洪救災;對貪污、挪用、截留抗洪救災款物的,要依紀依法從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