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6月26日電(記者李興文)江西抗洪救災進入緊要關頭。江西省紀委、省監察廳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層層建立督查工作機制,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嚴明防汛抗洪救災工作紀律,確保防汛抗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25日,江西省紀委、省監察廳成立的6個督查組分赴11個設區市進行督查。
據介紹,此次督查內容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督查防汛抗洪責任制落實情況,督查各地是否將防汛抗洪工作任務逐一分解落實到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個人,真正做到認識到位、職責到位、工作到位,確保工作有人抓、問題有人管。
二是督查防汛抗洪人員到崗履職情況。督查組將通過電話查崗和實地查驗等方式,重點檢查所有大中型水庫和圩堤防汛安全負責人是否全面上崗到位;領導幹部是否堅守抗洪第一線,靠前指揮;重點河堤、圩堤是否做到分段劃片,嚴防死守,三米一個人;是否不分晝夜有人上堤、上壩巡查值守,排查隱患。
三是督查防汛抗洪物資貯備到位情況,督查組將深入各級物資貯備點,實地查驗是否按要求貯備好草袋、編織袋、卵石、砂、塊石等防汛抗洪物資。
四是督查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情況,督查民政、財政部門是否按規定及時撥付物資和資金,資金管理使用是否公開透明。
江西省紀委、省監察廳表示,對防汛抗洪中擅自離崗、脫崗的,對不服從組織統一調配的,對不遵守防汛抗洪紀律的,對重大險情或事情苗頭瞞報、漏報、遲報的,對滯留、截留、挪用、私分抗洪救災款物的,將根據督查情況問責相關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