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8日電(記者 朱立毅)國家安監總局、公安部、國家煤監局28日通報造成49人遇難的河南平頂山“6·21”煤礦爆炸事故。根據通報,事發礦採礦許可證等證照均已過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的要求,事發礦早已被確定為關閉礦井。
通報稱,初步分析,事故是由事發礦非法違法組織生産、私存炸藥發生爆炸引發的。
根據通報,事故暴露出嚴重非法違法組織生産的情況。截至今年6月6日,事發礦採礦許可證等證照已經過期,而且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確定為關閉礦井,地方政府已責令其停産,並採取了斷電措施。但事發礦拒不執行停産指令,私自接通電源,繼續違法組織生産。
同時,事故中存在違法違規私存炸藥的情況。事發礦按規定本不應購置使用炸藥,但煤礦在井下違規儲存炸藥量高達2噸多,且存儲在不具備儲存火工品條件的巷道中。存儲點無獨立回風系統,事發後有毒有害氣體擴散到其他巷道,現場人員中毒窒息死亡,使事故擴大。
此外,事故還暴露出停産關閉措施不力。礦井停産、關閉工作不到位,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已確定關閉的礦井未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實施關閉並關實關死,要求停産也未真正停下來。
最後,事故反映出駐礦監管人員嚴重失職的情況。地方政府駐礦、包礦人員玩忽職守,沒有查處、制止事發礦非法違法組織生産和違規購買、儲存、使用炸藥的違法行為。
三部門的通報指出,這起事故性質惡劣,損失慘重,影響極壞。為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三部門要求各地相關部門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行為,加強煤礦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深化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落實煤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強化煤礦安全監管監察。
今年6月21日1時40分許,河南省平頂山市衛東區興東二礦井下發生一起炸藥爆炸事故,共造成49人遇難、26人受傷,其中7人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