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7月1日電(記者 葉前)深圳經濟特區範圍7月1日起擴大至深圳全市,逾百部特區法規、規章今起全市適用。
6月2日,深圳市第五屆人大一次會議披露,國務院近日就廣東省《關於延伸深圳經濟特區範圍的請示》作出批復,同意將深圳經濟特區範圍擴大到深圳全市,將寶安、龍崗兩區納入特區範圍。
“一市兩法”問題成為特區外擴後需解決的首要問題。深圳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6月29日決定,7月1日前制定的101項經濟特區法規今起適用於擴大後的經濟特區。與此同時,深圳市政府常務會議6月30日審議並原則通過了《關於深圳經濟特區規章在寶安、龍崗兩區實施有關事項的決定》,41項特區規章的實施範圍今日起擴大至全市。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負責人表示,逾百項特區法規、規章擴大至全市適用,將消除因“一市兩法”所産生的歷史性的差別,有力促進和保障特區一體化和均衡發展。
國務院《關於擴大深圳經濟特區範圍的批復》指出,儘快解決特區內外發展不平衡、特區發展空間局限和“一市兩法”等問題,進一步提高深圳經濟特區改革創新和科學發展能力,紮實推進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