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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8月1日起開徵高原明珠撫仙湖資源保護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0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昆明7月9日電(記者秦晴 趙大春)9日,雲南省玉溪市政府宣佈,當地政府將於今年8月1日起正式徵收高原明珠撫仙湖資源保護費,用於撫仙湖的保護治理和流域生態補償。

    撫仙湖位於雲南省玉溪市境內,是我國重要的淡水資源儲備庫。2003年以來,撫仙湖保護治理先後投入資金共計10.5億元,實施水污染綜合防治項目78個。撫仙湖目前保持著一類水質,是我國內陸淡水湖泊中水質最好的湖泊之一。

    近年來,隨著撫仙湖流域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類活動頻繁,撫仙湖入湖污染負荷日益加劇,入湖污染量超過水環境承載力,加強撫仙湖保護管理迫在眉睫。

    玉溪市環保局局長張小良介紹,為保護撫仙湖,玉溪市從2008年開始就醞釀徵收撫仙湖資源保護費,在相關方案通過雲南省政府批准後,今年6月,雲南省物價局、雲南省財政廳制定了撫仙湖資源保護費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規定,對直接使用撫仙湖資源或撫仙湖旅遊度假示範區以內的生産企業,按其上年度銷售收入的0.5%收取資源保護費;對撫仙湖旅遊度假示範區內的賓館、酒店、旅館和個體餐飲經營戶,按其營業額的2%收取資源保護費;對撫仙湖旅遊度假示範區經營景區景點的單位,按其售票接待遊客的人數,每人次收取5元資源保護費。此收費標準試行兩年,試行期滿後由玉溪市人民政府根據試行情況重新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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