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廣東推出29條規定改善用工環境推進和諧勞動關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1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廣州7月14日電(記者烏夢達)廣東省政府近日出臺《關於加強人文關懷改善用工環境的指導意見》,提出採取積極措施改善企業與職工關係,這一《意見》被稱為廣東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一份綱領性文件。

    這一《意見》共分10個部分29條,確定了構建以人為本、公平正義、和諧穩定的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係的總體目標。為實現這一目標,《意見》規定了政府、工會、企業和職工各方的責任,並提出將加快農民工入住保障性住房、加速建立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工會職責和工會主席民主選舉等重要舉措。

    近期廣東發生了一系列勞資不和諧事件,引起國內外媒體和輿論的高度關注,對此《意見》指出:隨著社會生産力和生産關係的深刻變化,在勞動關繫領域,職工的文化素質、價值觀念以及社會需求正發生重大結構性轉變,實現體面勞動和有尊嚴地生活正成為職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的價值取向和集體意識。廣東要主動適應這種轉變,並以此為契機加速實現社會和諧和科學發展。

    《意見》涉及政府有關部門的共15條,強調政府要履行協調指導、執法監督、糾紛協調和公共服務的職能。要求各地要及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定期發佈工資指導線和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積極推進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各地要增加公辦學校資源,解決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並加大對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為符合條件的農民工提供保障性住房。

    《意見》要求企業將增進職工福利和企業發展相結合,加快建立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和正常增長機制。按規定推行廠務公開、民主協商職工董事和監事制度。指出一線員工應定期輪崗,有條件的企業應對農民工進行教育培訓,同時農民工也要積極參與,完成“從農民到工人,從農村到城市”的轉型。

    在《意見》中還明確了工會要成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者”和“代言人”作用,引導職工以理性方法表達利益訴求。

 
 
 相關鏈結
· 河北省:勞動關係重心從“三保”轉向“三提”
· 天津市規定勞動關係不和諧的企業不能參評先進
· 內蒙古落實最低工資制度 促進勞動關係穩定和諧
· 山西勞動合同條例亮點多 雙重勞動關係首獲認可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