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7月21日電(記者 王飛航)記者20日從山西省扶貧開發領導組辦公室了解到,該省今年將在35個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17個省扶貧工作重點縣和5個插花貧困縣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貧開發“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逐步建立起“基本生活靠最低保障,脫貧致富靠扶貧開發”的新機制。
我國農村實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都是以農村貧困人口為扶持對象,實現兩項制度的有效銜接,對於充分發揮兩項制度的作用,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基本生活,穩定解決溫飽實現脫貧致富具有重大意義。
山西省扶貧辦主任劉昆明表示,全省開展的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兩項制度的有效銜接試點,是按照“低保維持生存、扶貧促進發展”的要求,建立貧困人口識別機制和動態管理機制,充分發揮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各自不同的功能和作用,瞄準不同類型扶持對象採取針對性的扶持措施。對喪失、缺乏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通過農村低保解決其基本生存問題;對具備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通過開發扶貧幫助其提高能力,增收脫貧,逐步建立“基本生活靠最低保障,脫貧致富靠扶貧開發”的新機制。
目前,山西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經覆蓋到所有115個農業縣(市、區),低保標準由各縣(市、區)依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村人口生活水平自行制定,最高標準為每人每年1800元,最低的只有800元。根據國家統計局山西調查總隊的測算結果,按照山西省扶貧標準1550元測算,全省貧困人口約為276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