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1日電 上海合作組織秘書處21日就吉爾吉斯共和國新憲法草案全民公決和組建政府發表聲明。
聲明説,吉爾吉斯共和國于2010年6月27日就新憲法草案舉行全民公決,2010年7月14日組建政府。上海合作組織秘書處滿意地指出,全民公決得到吉爾吉斯斯坦民眾的積極響應,大部分民眾對新憲法草案表示支持。
聲明指出,上海合作組織秘書處尊重吉人民的選擇,歡迎吉爾吉斯斯坦政府為穩定局勢,以及吉爾吉斯斯坦南部重建、難民安置、實現國家政治生活正常化和維護社會秩序所做的努力,支持對吉爾吉斯斯坦奧什州和賈拉拉巴德州發生的事件進行公正、客觀的調查。
聲明表示,上海合作組織秘書處重申,成員國將發展同吉爾吉斯斯坦的睦鄰友好關係,維護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吉爾吉斯斯坦南部地區世代生活的各族人民共同而不可分割的利益。成員國願繼續向吉爾吉斯斯坦提供必要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