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7月29日電(記者李麗靜)記者29日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已經派出紀檢監察和巡查問責部門,徹底調查涉嫌徇私枉法裁判導致伊川“3·31礦難”的伊川縣法院院長、主管副院長和審判長等人。
3月31日19時22分,河南省洛陽市伊川縣國民煤業公司發生一起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並引起瓦斯涌出井口發生爆炸和燃燒,造成44人遇難、4人失蹤、2人受傷。事故發生後,礦主王國政和伊川縣政府派駐的駐礦安監員逃逸,給搶救工作帶來困難。後來,王國政投案自首。
後經國務院批准,相關部門成立了礦難事故調查組,調查組組長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駱琳擔任,副組長由河南省委副書記、省長郭庚茂擔任。
調查中,據王國政供述,2009年5月1日,該礦曾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但一直隱瞞不報。後被當地相關部門查實。同年9月,伊川縣法院以重大安全事故責任罪對王國政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而在法院審理過程中,王國政曾向法院有關領導和法官行賄。按照國務院《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産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的規定,王國政本應5年內不得再擔任任何煤礦的法定代表人。但實際上王國政在緩刑期間,仍作為礦主和實際控制人違法亂紀,繼續組織礦井違法違規生産,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管和處罰不到位、不落實,最終導致這起礦難的發生。
今年7月,伊川縣法院院長張國慶因涉嫌收受賄賂被批捕。同時被實施控制或隔離措施的還有該院的主管副院長、審判長等人。7月27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連夜派出以監察室主任劉國松為首的紀檢監察、巡查問責部門,前往伊川調查涉案人員在伊川礦難中徇私枉法裁判、違法違紀等情況。
據介紹,調查結束後,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儘快拿出處理意見,該開除黨籍開除黨籍,該開除公職開除公職,決不寬容,決不姑息,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調查情況和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