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7月29日電(記者王存福)海南省審計廳對政府重點投資建設項目審計共核減工程造價3.21億元,審計時發現4個市縣挪用高速公路徵地拆遷專項資金337.8萬元。這是記者28日從海南省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了解到的信息。
據介紹,海南省審計廳經對政府重點投資項目審計後發現,重點投資建設項目在招投標、徵地補償、資金使用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多報工程造價,審計共核減工程造價3.21億元,其中審核4個工程核算,核減工程造價1.35億元,核減率8.1%,審核8個工程結算,核減1.86億元,核減率12.5%;二是3個市縣未按規定配套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工程資金1.09億元,佔計劃配套資金的91.6%;4個市縣未對被徵地農民辦理社會保險,也未及時上繳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工程項目耕地佔用稅3944.5萬元;三是4個市縣挪用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徵地拆遷專項資金共計337.8萬元;四是4個市縣負責實施的61個工程項目僅以投標報價作為唯一評標依據,其他必需的技術標準、施工組織設計等內容均不做要求;33個工程未按規定執行項目公開招投標,直接指定施工單位;五是4個工程在未辦理開工令或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工建設;六是19個工程違反規定簡化工程建設手續,3個施工合同未按規定預留工程質量保修金,5個施工單位未按規定提供履約保函。
據悉,相關部門單位及市縣政府都表示將採取措施整改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