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8月2日電(記者王海鷹)全國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工作經驗交流會2日在山東煙臺召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強調,檢察機關要採取更加堅決有力的措施,強化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制約,推動內部監督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
曹建明指出,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反腐敗鬥爭的深入,檢察隊伍面臨誘惑與反誘惑、腐蝕與反腐蝕、腐敗與反腐敗的嚴峻現實考驗。檢察隊伍一旦出現腐敗,性質更惡劣,危害更嚴重,社會影響更壞。堅持從嚴治檢,加強內部監督工作,必須始終抓得緊而又緊,一刻也不能放鬆。
曹建明強調,全面加強和改進內部監督工作,必須始終堅持從嚴治檢,確保權力不被濫用;始終堅持突出監督重點,把防止腐敗的要求落實到檢察權運行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始終堅持統籌兼顧,把上級監督與下級監督、專門監督與群眾監督、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
曹建明強調,加強和改進內部監督工作,要著力抓好五方面的監督:強化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強化對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緊緊抓住偵監、公訴、反貪、瀆檢、控申、民行檢察等執法辦案重點部門,立與不立、捕與不捕、訴與不訴、撤與不撤和強制措施的適用與變更等重點環節,以及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和受利益驅動辦案等重點案件,切實加強執法監督,促進公正廉潔執法;強化對重大決策部署和制度執行的監督;強化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強化對重大經費開支等工作的監督。
曹建明強調,各級檢察機關在加強內部監督的過程中,對發現的問題要堅決糾正,決不護短;對群眾反映的情況,要及時核實,決不遮掩;對違紀違法行為,要嚴肅追究,決不姑息。強化內部監督制約,要從小事、細節管起抓起。發現小問題也要早核實、早提醒、早打招呼,這才是真正的關心和愛護。
曹建明要求,各級檢察院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要自覺把自己置於各方面監督之下,牢固樹立在檢察機關內部沒有不受監督的權力、沒有不受監督的個人的觀念,把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有機結合起來,確保檢察權行使到哪,監督就延伸到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