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8月5日電(記者 李麗靜)今年1至7月,河南全省法院共查處違法違紀幹警62人,其中61人受到黨政紀處分,1人被追究刑事責任。這是記者從8月5日召開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打擊涉煤犯罪暨第九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的。
根據河南省高院黨組成員、巡視員張中林的通報,在查處的違法違紀人員中,庭長8人,副庭長13人,審判長1人,審判員14人,助審員2人,書記員3人,法警5人,其他16人。這些人員中,1人被判處有期徒刑,4人受到黨政紀雙重處分,57人受到政紀處分,其中行政警告36人,記過12人,記大過8人,開除公職1人。
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説:“查處的違法違紀幹警62人中,審判、執行部門48人,佔違法違紀人數的77%。這充分説明,審判、執行崗位是法院違法違紀的重災區、易發區和高發區,必須進一步加強監督制約。”
據介紹,河南省高院將從七方面入手,加強對審判、執行的監督制約。一是加強對審判執行工作全過程系統管理和期限跟蹤,加強警示督辦;二是進一步發揮合議庭、審判長聯席會、庭務會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法官自由裁量權的監督,保障審判執行權正確充分地行使。三是加強執行權分權運行,重大事項的裁決和執行異議的審查分別由不同的機構負責;打破同一執行案件一人負責到底的傳統模式。四是加大案件評查力度,通過評查加強對法官行使權力的監督,加強對案件質量的監管。五是在審判、執行等重點崗位推廣設立廉政監察員的做法,監督法官的日常審判、執行活動。六是實行審判活動全面公開。認真落實裁判文書上網、庭審網絡視頻直播、“法院開放日”、公民自由旁聽等制度,最大限度地減少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和條件。七是加強法官個人績效考核工作,把預防和減少涉訴信訪案件作為考核重點,把考核結果作為對法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據。同時對嚴肅查處自身幹警違法違紀行為的法院加分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