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交通運輸部副部長翁孟勇與韓國國土海洋部次官金熙國分別代表中韓兩國政府在山東威海正式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陸海聯運汽車貨物運輸協定》及其第一階段的《實施議定書》,預計自2011年起,中韓兩國被牽引挂車將可搭乘船舶,率先在韓國和中國山東指定港口口岸之間開展陸海聯運汽車貨物運輸。
陸海聯運汽車貨物運輸,是指貨運車輛搭載渡輪進入對方境內後不需要卸載和換乘,由原車直接運送到目的地的運輸方式,實現了進出口貨物的汽車運輸直達。第一階段中韓雙方將允許底盤挂車相互駛入,下一階段將允許包括車頭在內的貨車相互駛入。據統計,允許底盤挂車相互駛入,每個集裝箱可以節約換裝時間3.5小時、節約費用50美元。 (記者陸婭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