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9月9日電(記者 熊聰茹)記者9日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獲悉,為了將中小企業發展提升到戰略高度加以推進,新疆出臺了27條實施意見,從優化發展環境、加大財稅支持、緩解融資困難、拓寬服務渠道、促進結構調整等方面給予中小企業前所未有的政策支持。
為了給中小企業“減負”,實施意見規定,今後將嚴格執行收費項目公示制度,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全面清理,同時嚴禁將行政機關職責內工作轉移到社會團體或仲介機構進行收費或者變無償服務為有償服務,為此,今年年內新疆各地將設立減輕中小企業負擔舉報電話。
與往年相比,此次針對中小企業的稅收扶持力度明顯加大。實施意見提出,至2020年對在困難地區、國家級園區新辦的鼓勵類中小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産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的企業所得稅可獲“兩免三減半”優惠;對於投資國家鼓勵類項目的中小企業,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其所需進口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可免徵進口關稅。
實施意見還公佈,今年年底前,新疆各級財政將建立本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自治區還將安排專項資金對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貸款平均餘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給予獎勵。此外,自治區財政將增加2000萬元資金,專項用於擇優支持中小企業與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合作進行新産品新技術開發。
對於中小企業關心的拓展融資渠道問題,自治區規劃培育一批成長型、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創業板、中小企業板上市融資,對符合條件的上市後備企業申請上市有關費用,自治區將用專項資金適當補貼。
實施意見還提出,在技術、服務等指標滿足需求的前提下,各級政府採購將優先選擇區內中小企業的産品。此外,在扶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完善信貸服務機制、鼓勵吸納就業等方面新疆也制定了細緻的優惠政策。
據介紹,新疆各地還將成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應領導機構,為中小企業解決發展難題建立穩定的機構保障。截至去年底,新疆共有中小企業32616家,創造産值約佔全區GDP的30%,從業人數近90萬人,佔地方工業企業從業人數的73%。